“放管服”背景下宁夏无线电管理行政审批改革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无线电,服务型政府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放管服”改革,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简称,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5年5月12日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首次提出,其目的是通过政府简政放权和监管改革换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释放,为市场腾出更多空间、为企业解除繁杂的约束,通过改革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实践证明。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制度红利得到了释放,改革在优化营商环境、为政府强身的过程中迸发出了巨大的能量。宁夏回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宁夏无委办)立足于自身发展需要,不断探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方式方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有些改革举措甚至成为了全区乃至全国的典范。笔者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宁夏无委办通过“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更加公开透明,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高,实现了行政审批一网通办。宁夏无委办改革不仅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优化了自身的营商环境,还为区内其他部门和全国其他省无线电管理部门创造了宝贵的经验,值得去研究和推广。同时,笔者发现宁夏无委办在持续深化改革过程中也存在审批事项标准不统一、多头管理、存在“信息孤岛”和申请人对行政审批改革成效认可度不高,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笔者通过实地调研、查阅文献资料,结合服务型政府理论和政府流程再造理论等理论,从审批事项顶层设计不完善、流程再造不到位、信息化平台建设不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不明确和无线电管理行业专业性和特殊性等方面剖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最后从修订制度、加强管理、优化信息化平台、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四个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陕西省教育招考类政务新媒体应用与发展问题研究——以“陕西考试招生”两微为例
这是一篇关于教育政务新媒体,服务型政府,陕西考试招生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保障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持续提高政府网上履职能力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本文从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出发,结合电子政务理论、参与式民主理论、把关人理论,运用文献研究法、内容分析法、案例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对以“陕西考试招生”两微为代表的陕西省教育招考类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现状、实际效果、存在问题等逐一剖析,并从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人才培养等角度提出有利于其长期发展的建议,以期为提升陕西省教育招考部门政务新媒体的运用能力和水平、建设充满吸引力和活力的教育政务新媒体宣传和服务阵地提供参考与借鉴。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对本课题的研究背景和意义进行阐述,并对政务新媒体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做出总结归纳,明确了本课题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二章分别对“政务新媒体”、“陕西考试招生”两微、“服务型政府”的概念进行界定,同时对电子政务理论、参与式民主理论、把关人理论进行介绍,并分析了各理论与本文研究课题的内在联系,奠定了全文的理论基础;第三章首先对陕西省教育招考类政务新媒体的整体应用与发展状况进行介绍,接着对“陕西考试招生”两微的用户数据、运营现状与实际效果进行分析,并结合调查问卷结果得出其运行成效及社会评价;第四章总结了当前陕西省教育招考类政务新媒体运营中遇到的发展困境,并结合调查问卷结果分别从人才培养、法律保障、政策支持方面对运营困境进行剖析;第五章分别从提升服务能力、培养专门人才、加强监督管理层面对陕西省教育招考类政务新媒体的长期发展提出了建议。
电商脱贫与乡村振兴过程中基层政府的作用问题研究——基于曹县淘宝村的个案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乡村振兴,电商脱贫,基层政府,公共服务,服务型政府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新战略,是我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电商经济作为互联网催生的乡村脱贫致富的新型方式,同时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到地方基层政府、农户、电商平台和社会组织,尤其是乡镇政府基层工作人员从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至关重要。新时代的政府工作人员要在乡镇基层工作上有新的作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之路,必须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不仅要开展好细节繁琐的日常基层工作,还要结合当地农村实际情况抓好创新这条线。拥有全国第一的超大型淘宝村集群的曹县为山东省脱贫攻坚战役的胜利贡献了十分重要的力量,当地基层政府在农村电子商务裂变式发展中起到了资源调动、组织协调和方向引导的不可替代的关键性作用。笔者通过网络访谈和实地考察的方式,整理归纳出曹县大集镇政府对乡村电商工作实施的成功案例,深入准确的诠释了基层政府与市场的高效协同,同时将电子商务带动脱贫致富,赋能于民的经验从真实案例中剥离出来,总结提炼出大集镇地方基层政府是如何在电商扶贫工作中创新性的因势利导、强力催化,通过制定行业标准、营造电商氛围、吸引培养电商人才、形成洼地效应等方式,促使贫穷的农户群体借助电商平台销售特色产品、形成产业集群和获得财富的能力,同时也实现了为人民服务的目标。希望本文总结提炼的基层政府在电商脱贫与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工作经验,能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和贡献;同时尝试性的对乡镇基层政府如何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如何成为服务型政府进行了理论上的探讨。
连云港市区不动产登记管理遗留问题推进困境及对策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服务型政府,政府治理,连云港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不动产登记是政府管理房地产市场的一种有效手段,可以帮助政府摸清市场的保有量和交易行情,便于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然而随着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分散登记时期遗留下来的无法办证问题逐步暴露。这些遗留问题不仅导致产权人无法落户上学、不能抵押贷款,集体诉讼、群体上访事件频发,损害政府公信力,还对政府摸清市场、管理市场、调控市场形成阻碍。因此,在接下来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中,如何妥善化解遗留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到底暴露出政府管理工作的何种缺陷,政府如何优化现有举措,保障此类问题在后期的工作中不会再次出现,成为群众期盼、社会关心的焦点。鉴于此,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结合新公共服务理论、有效政府理论的原则,通过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连云港市区作为研究对象,梳理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现状和遗留问题的推进情况。通过时间维度和主体角度对遗留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从主体原因引申思考,剖析当下遗留问题推进工作困境的客观原因;运用有效政府理论基础,分析工作推进中政府管理的不足。最后基于前期的分析,针对性地提出上级政府和下级部门的工作建议,并为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提出不动产登记管理的优化提升路径。研究结果如下:(1)通过对连云港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类型占比分析得出,历史遗留问题可分为六类,分别为用地手续不完善、无法通过竣工验收、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抵押或查封、拖欠相关费用、项目跨宗地建设、开发建设主体注销或不再具备相应资格。连云港市区共存在无法登记楼盘40个,涉及历史遗留问题79例。在所有问题类型中,无法通过竣工验收占比最高,土地被抵押或查封次之,二者占据问题类型比例过半。此外,历史遗留问题的产生成连锁反应,通常一个项目因为房屋建设流程而具有多类问题。而目前化解工作主要存在登记材料缺失、化解政策执行难、各部门数据信息不共享等问题亟待突破。(2)通过对连云港市区无法登记楼盘建设时间梳理分析得出,无法登记的40个楼盘开工建设时间范围在2001-2013年。在此期间,用地手续不完善、无法通过竣工验收等缺少登记材料的问题共有35例,土地抵押查封、拖欠相关费用等资金链出现的问题共有33例。2008年经济大环境冲击,许多开发企业破产,导致2006-2007年开工建设的问题楼盘数量最多,占比过半,且开发企业主体注销的情况基本都集中于这两年。(3)通过对连云港市区无法登记楼盘责任主体梳理分析得出,责任主体主要涉及三类人群,即房屋开发建设方、政府管理部门、权利人。其中,开发方作为责任主体的所占比最大,达到了87.5%,并且涵盖了历史遗留问题的所有类别;政府作为责任主体主要体现在管理职能上,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或配套服务延误导致项目无法按时交房;权利人作为责任主体,一种是在开发企业先先交房后验收的情况下,业主破坏房屋结构,导致与规划设计不符,竣工验收不通过,另一种则是没有及时办理登记,后期因政策更迭,无法再按老政策办理。(4)通过时间和主体角度对连云港市区存在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分析,总结归纳出以下几个形成原因:分散登记时期管理体制不统一,信息不共享,数据标准不一致,导致统一登记后系统数据无法融合;不动产开发及登记制度存在不足,在政策更新过程中缺少合理的承接过渡措施,且以往制定的房屋预售等政策在当今市场环境下存在弊端;政府行政管理缺位和监管不足;开发企业违法违规操作;权利人忽视登记的重要性。(5)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遗留问题推进工作存在困难的客观原因是分散登记转变到统一登记时房屋和土地相关政策过渡仍存在空白,法律依据及范围不够明晰和统一,且原各部门进行登记采用的技术规程和标准不一,统一登记后没有明文政策规定统一标准;基于有效政府理论,遗留问题推进工作存在困难的主观原因是政府执行力不足,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机制还不健全,历史遗留问题房屋的相关初始资料难以查证;各部门协同合作时思想认识不到位,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知制度不懂变通。(6)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建议,上级政府因充分发挥对下级工作的指导作用,统筹协调部门间的联合协作,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一事一议地提出化解办法,严格跟踪督办。下级部门在具体业务操作中,针对不同问题类型,采取要件替代、标的物置换、宗地调整、登记主体替代、单方申请等方式,有效化解现有问题。在后期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中,政府应当完善不动产相关政策,强化部门间信息传递,构建房地产开发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不动产类政策法规宣传,开展常态化交房即发证工作,有效预防不动产无法登记的问题再次发生。该论文中有12幅图、3张表以及65篇参考文献。
数字治理视域下智慧服务型政府建设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数字治理,服务型政府,智慧服务型政府,数字政府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对社会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也为国家治理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由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提出:“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和“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的“一网通办”、城市运行的“一网统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也是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智慧政府与服务型政府相互交融的特点。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并对事关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做出战略部署。2023年3月7日,根据国务院提请的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组建国家数据局。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政府的治理模式变得更加智能,但也遇到诸多问题亟待解决。由此,探讨数字治理背景下,智慧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本文以数字治理理论为研究视角,运用文献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等对智慧服务型政府建设进行研究。首先,对智慧服务型政府和数字治理的理论进行分析,将本论文的研究视角与智慧服务型政府的关联性做出了说明,指出在数字治理理论盛行的时代,智慧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必要性;然后,对我国智慧服务型政府发展取得的成就及面临的困境进行了论述;在此基础上,分析出建设智慧服务型政府存在问题的原因;最后,针对现存问题,提出从完善顶层设计、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一体化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对资金、技术、人才的投入力度;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拓展政府合作力度,提升政民交互力度等五个方面来建设智慧服务型政府。
“放管服”背景下宁夏无线电管理行政审批改革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无线电,服务型政府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放管服”改革,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简称,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5年5月12日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首次提出,其目的是通过政府简政放权和监管改革换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释放,为市场腾出更多空间、为企业解除繁杂的约束,通过改革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实践证明。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制度红利得到了释放,改革在优化营商环境、为政府强身的过程中迸发出了巨大的能量。宁夏回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宁夏无委办)立足于自身发展需要,不断探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方式方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有些改革举措甚至成为了全区乃至全国的典范。笔者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宁夏无委办通过“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更加公开透明,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高,实现了行政审批一网通办。宁夏无委办改革不仅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优化了自身的营商环境,还为区内其他部门和全国其他省无线电管理部门创造了宝贵的经验,值得去研究和推广。同时,笔者发现宁夏无委办在持续深化改革过程中也存在审批事项标准不统一、多头管理、存在“信息孤岛”和申请人对行政审批改革成效认可度不高,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笔者通过实地调研、查阅文献资料,结合服务型政府理论和政府流程再造理论等理论,从审批事项顶层设计不完善、流程再造不到位、信息化平台建设不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不明确和无线电管理行业专业性和特殊性等方面剖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最后从修订制度、加强管理、优化信息化平台、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四个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L市J区“非接触式”纳税服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纳税服务,“非接触式”纳税服务,服务型政府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税收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税务部门在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始终把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席卷全球以来,税务部门积极推行“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新型服务模式,促进办税服务的便利化、精细化、智能化。研究“非接触式”纳税服务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的同时,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平稳有序地办理各类涉税事项,充分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的各类涉税服务需求,切实增强了纳税人、缴费人的体验感、获得感、安全感,对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以各类型纳税人为调查问卷对象,以服务型政府理论为理论基础,运用案例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研究了L市J区税务局“非接触式”纳税服务建设情况。同时对税务部门进行实地观察和对工作人员进行深度访谈,发掘具体问题事例,深入分析存在的不足之处,探讨优化建议。在全面了解L市J区税务局“非接触式”纳税服务的基础上,调查了L市J区税务局“非接触式”纳税服务发展现状,目前实施的服务举措有:做精前台,流程简化实现“一次办好”;做大中台,微信扫扫实现“码上办”;做强后台,远程协助实现“问办一体”,实现了非接触式办税率保持在96%以上,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成效,包含:降低了办税成本,优化了纳税服务体验;拓宽了办税渠道,实现了纳税服务提速;减轻了税务压力,优化了税收治理模式。尽管如此,根据调查研究发现,目前L市J区税务局“非接触式”纳税服务还存在一些问题,有:部门间沟通不畅、平台智能化水平不足、人力资源配置不足、服务质效有待提高,而这些问题产生的背后是存在服务缺乏整体性规划、服务载体建设滞后、人才储备无法满足服务需要、服务风险管理有待加强等原因。针对L市J区税务局“非接触式”纳税服务反映出的矛盾和问题,提出一些可复制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即完善“非接触式”纳税服务顶层设计、加强“非接触式”纳税服务载体建设、优化“非接触式”纳税服务人力保障、构建“非接触式”纳税服务风险管理体系。
连云港市区不动产登记管理遗留问题推进困境及对策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服务型政府,政府治理,连云港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不动产登记是政府管理房地产市场的一种有效手段,可以帮助政府摸清市场的保有量和交易行情,便于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然而随着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分散登记时期遗留下来的无法办证问题逐步暴露。这些遗留问题不仅导致产权人无法落户上学、不能抵押贷款,集体诉讼、群体上访事件频发,损害政府公信力,还对政府摸清市场、管理市场、调控市场形成阻碍。因此,在接下来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中,如何妥善化解遗留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到底暴露出政府管理工作的何种缺陷,政府如何优化现有举措,保障此类问题在后期的工作中不会再次出现,成为群众期盼、社会关心的焦点。鉴于此,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结合新公共服务理论、有效政府理论的原则,通过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连云港市区作为研究对象,梳理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现状和遗留问题的推进情况。通过时间维度和主体角度对遗留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从主体原因引申思考,剖析当下遗留问题推进工作困境的客观原因;运用有效政府理论基础,分析工作推进中政府管理的不足。最后基于前期的分析,针对性地提出上级政府和下级部门的工作建议,并为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提出不动产登记管理的优化提升路径。研究结果如下:(1)通过对连云港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类型占比分析得出,历史遗留问题可分为六类,分别为用地手续不完善、无法通过竣工验收、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抵押或查封、拖欠相关费用、项目跨宗地建设、开发建设主体注销或不再具备相应资格。连云港市区共存在无法登记楼盘40个,涉及历史遗留问题79例。在所有问题类型中,无法通过竣工验收占比最高,土地被抵押或查封次之,二者占据问题类型比例过半。此外,历史遗留问题的产生成连锁反应,通常一个项目因为房屋建设流程而具有多类问题。而目前化解工作主要存在登记材料缺失、化解政策执行难、各部门数据信息不共享等问题亟待突破。(2)通过对连云港市区无法登记楼盘建设时间梳理分析得出,无法登记的40个楼盘开工建设时间范围在2001-2013年。在此期间,用地手续不完善、无法通过竣工验收等缺少登记材料的问题共有35例,土地抵押查封、拖欠相关费用等资金链出现的问题共有33例。2008年经济大环境冲击,许多开发企业破产,导致2006-2007年开工建设的问题楼盘数量最多,占比过半,且开发企业主体注销的情况基本都集中于这两年。(3)通过对连云港市区无法登记楼盘责任主体梳理分析得出,责任主体主要涉及三类人群,即房屋开发建设方、政府管理部门、权利人。其中,开发方作为责任主体的所占比最大,达到了87.5%,并且涵盖了历史遗留问题的所有类别;政府作为责任主体主要体现在管理职能上,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或配套服务延误导致项目无法按时交房;权利人作为责任主体,一种是在开发企业先先交房后验收的情况下,业主破坏房屋结构,导致与规划设计不符,竣工验收不通过,另一种则是没有及时办理登记,后期因政策更迭,无法再按老政策办理。(4)通过时间和主体角度对连云港市区存在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分析,总结归纳出以下几个形成原因:分散登记时期管理体制不统一,信息不共享,数据标准不一致,导致统一登记后系统数据无法融合;不动产开发及登记制度存在不足,在政策更新过程中缺少合理的承接过渡措施,且以往制定的房屋预售等政策在当今市场环境下存在弊端;政府行政管理缺位和监管不足;开发企业违法违规操作;权利人忽视登记的重要性。(5)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遗留问题推进工作存在困难的客观原因是分散登记转变到统一登记时房屋和土地相关政策过渡仍存在空白,法律依据及范围不够明晰和统一,且原各部门进行登记采用的技术规程和标准不一,统一登记后没有明文政策规定统一标准;基于有效政府理论,遗留问题推进工作存在困难的主观原因是政府执行力不足,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机制还不健全,历史遗留问题房屋的相关初始资料难以查证;各部门协同合作时思想认识不到位,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知制度不懂变通。(6)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建议,上级政府因充分发挥对下级工作的指导作用,统筹协调部门间的联合协作,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一事一议地提出化解办法,严格跟踪督办。下级部门在具体业务操作中,针对不同问题类型,采取要件替代、标的物置换、宗地调整、登记主体替代、单方申请等方式,有效化解现有问题。在后期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中,政府应当完善不动产相关政策,强化部门间信息传递,构建房地产开发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不动产类政策法规宣传,开展常态化交房即发证工作,有效预防不动产无法登记的问题再次发生。该论文中有12幅图、3张表以及65篇参考文献。
连云港市区不动产登记管理遗留问题推进困境及对策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服务型政府,政府治理,连云港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不动产登记是政府管理房地产市场的一种有效手段,可以帮助政府摸清市场的保有量和交易行情,便于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然而随着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分散登记时期遗留下来的无法办证问题逐步暴露。这些遗留问题不仅导致产权人无法落户上学、不能抵押贷款,集体诉讼、群体上访事件频发,损害政府公信力,还对政府摸清市场、管理市场、调控市场形成阻碍。因此,在接下来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中,如何妥善化解遗留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到底暴露出政府管理工作的何种缺陷,政府如何优化现有举措,保障此类问题在后期的工作中不会再次出现,成为群众期盼、社会关心的焦点。鉴于此,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结合新公共服务理论、有效政府理论的原则,通过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连云港市区作为研究对象,梳理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现状和遗留问题的推进情况。通过时间维度和主体角度对遗留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从主体原因引申思考,剖析当下遗留问题推进工作困境的客观原因;运用有效政府理论基础,分析工作推进中政府管理的不足。最后基于前期的分析,针对性地提出上级政府和下级部门的工作建议,并为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提出不动产登记管理的优化提升路径。研究结果如下:(1)通过对连云港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类型占比分析得出,历史遗留问题可分为六类,分别为用地手续不完善、无法通过竣工验收、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抵押或查封、拖欠相关费用、项目跨宗地建设、开发建设主体注销或不再具备相应资格。连云港市区共存在无法登记楼盘40个,涉及历史遗留问题79例。在所有问题类型中,无法通过竣工验收占比最高,土地被抵押或查封次之,二者占据问题类型比例过半。此外,历史遗留问题的产生成连锁反应,通常一个项目因为房屋建设流程而具有多类问题。而目前化解工作主要存在登记材料缺失、化解政策执行难、各部门数据信息不共享等问题亟待突破。(2)通过对连云港市区无法登记楼盘建设时间梳理分析得出,无法登记的40个楼盘开工建设时间范围在2001-2013年。在此期间,用地手续不完善、无法通过竣工验收等缺少登记材料的问题共有35例,土地抵押查封、拖欠相关费用等资金链出现的问题共有33例。2008年经济大环境冲击,许多开发企业破产,导致2006-2007年开工建设的问题楼盘数量最多,占比过半,且开发企业主体注销的情况基本都集中于这两年。(3)通过对连云港市区无法登记楼盘责任主体梳理分析得出,责任主体主要涉及三类人群,即房屋开发建设方、政府管理部门、权利人。其中,开发方作为责任主体的所占比最大,达到了87.5%,并且涵盖了历史遗留问题的所有类别;政府作为责任主体主要体现在管理职能上,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或配套服务延误导致项目无法按时交房;权利人作为责任主体,一种是在开发企业先先交房后验收的情况下,业主破坏房屋结构,导致与规划设计不符,竣工验收不通过,另一种则是没有及时办理登记,后期因政策更迭,无法再按老政策办理。(4)通过时间和主体角度对连云港市区存在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分析,总结归纳出以下几个形成原因:分散登记时期管理体制不统一,信息不共享,数据标准不一致,导致统一登记后系统数据无法融合;不动产开发及登记制度存在不足,在政策更新过程中缺少合理的承接过渡措施,且以往制定的房屋预售等政策在当今市场环境下存在弊端;政府行政管理缺位和监管不足;开发企业违法违规操作;权利人忽视登记的重要性。(5)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遗留问题推进工作存在困难的客观原因是分散登记转变到统一登记时房屋和土地相关政策过渡仍存在空白,法律依据及范围不够明晰和统一,且原各部门进行登记采用的技术规程和标准不一,统一登记后没有明文政策规定统一标准;基于有效政府理论,遗留问题推进工作存在困难的主观原因是政府执行力不足,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机制还不健全,历史遗留问题房屋的相关初始资料难以查证;各部门协同合作时思想认识不到位,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知制度不懂变通。(6)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建议,上级政府因充分发挥对下级工作的指导作用,统筹协调部门间的联合协作,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一事一议地提出化解办法,严格跟踪督办。下级部门在具体业务操作中,针对不同问题类型,采取要件替代、标的物置换、宗地调整、登记主体替代、单方申请等方式,有效化解现有问题。在后期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中,政府应当完善不动产相关政策,强化部门间信息传递,构建房地产开发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不动产类政策法规宣传,开展常态化交房即发证工作,有效预防不动产无法登记的问题再次发生。该论文中有12幅图、3张表以及65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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