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以淘宝网为例
这是一篇关于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淘宝网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随着我国工业和信息化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顺势崛起,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电子商务的发展,从销售方的角度来看,一方面提高了销售方式的灵活性,优化了销售模式,拓宽了销售渠道;另一方面降低了商品销售的成本,使得经营活动的进入门槛降低,增加了更多就业岗位,也加快了商品在全国范围内的流通。C2C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实现形式,其销售方是由个体消费者组成的,经营者在进入电子商务市场时,仅需要通过注册一个账号就可以进行商品销售。但C2C电子商务具有成员组成零散、自由度高等弊端,由此导致市场监管难以到位,这就出现了纳税申报不实、税源流失、税收征管难以推进等问题。因此本文以目前C2C市场份额最大的淘宝网为例,找出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问题的表现及成因,提出一些对策建议来优化C2C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本文包括六章内容:第一章为导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进行国内外文献综述,阐明研究的思路和方法并指出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章为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基础理论知识,界定了C2C电子商务的概念,分析C2C电子商务的特点以及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所需要遵循的税收原则及理论基础。第三章为淘宝网税收征管案例分析。以淘宝网这个典型的C2C电子商务平台为例,先介绍了淘宝网的发展及涉税情况,然后对C2C个人卖家的案例进行分析。第四章阐明我国C2C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分析其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第五章为国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经验借鉴及启示,主要介绍了代表性国家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做法并归结出值得我国借鉴的成功经验。第六章提出完善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对策建议,即需要强化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主体、合理确定征管客体、改进征管方式、优化征管手段。
平台经济税收征管风险问题与对策研究——以抖音平台为例
这是一篇关于平台经济,视频平台,税收征管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进入21世纪以来,平台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在当前中国经济中发展迅速,并以在线交易、移动支付、远程交流等多种形式逐渐渗透至产业链和消费场景之中,不仅有效推动了社会生产,还给居民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越来越大的重要性。但是,由于平台经济交易具备网络化、无边界化、隐匿性等特点,且大量交易主体逐渐从企业转变为个人,从而导致现行税收征管制度出现纳税主体界定不清、核定征收方式有待商榷、税收管辖权界定不明等问题。同时,目前大多数学者对于平台经济下税收征管的研究主要是基于电商平台、网约车平台等,鲜少涉及直播视频平台,因此本文针对平台经济中直播视频平台税收征管风险及其税制优化方案进行研究。本文的研究重点是平台经济下税收征管风险,通过以抖音平台业务模式和运作方式为例,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与规范研究法对平台经济背景下税收征管风险进行分析。(1)通过梳理平台经济理论、平台经济对现行税收征管系统造成的影响以及完善现行税收征管系统相关建议的国内外文献,分析平台经济的税收征管风险机理,提出现行我国平台经济发展对税收征管制度体系形成的挑战与风险理论框架。(2)基于抖音平台的直播业务案例,通过对业务模式、运作方式与所涉税种的关联分析,对平台经济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税收政策进行风险解构,论证平台经济业务模式的税收征管问题与风险点。(3)通过引入总部经济概念,分析平台经济背景下的总部经济模式特征,论证平台经济中税收管辖权不明及地区间税源流动特征与税收竞争问题。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健全税收监管法律体系。首先,增值税方面,应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注册在本地的平台企业、经纪中介等对下属的自然人参与主体进行管理,督促其进行实名认证,并办理税务登记,从而完善自然人税务登记制度,明晰平台经济纳税主体。其次,企业所得税方面,借鉴数字税税收征管措施,放弃税收联结度的物理存在要求,规定一个企业只要在某地区的用户规模或销售额等指标达到设定水平,即可认定企业与该地区之间存在“持续且重大”的联系,构成新联结度,该地区因此有权对该企业征税。同时,对跨区经营所得合并纳税的征收管理,规定参与横向税收分配的母子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都可以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从而解决地区间税源流动特征与税收竞争问题。最后,个人所得税方面,针对滥用“税收洼地”核定征收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应参考收入水平相同且注册公司的主播的税负,或者参考同行业的平均税负来从高核定该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从而倒逼纳税人完善财务制度,实行查账征收。此外,针对滥用灵活用工平台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应加强对灵活用工平台委托代征资质、委托代征方式等的规范和监管,逐步推进核定征收向查账征收方式的转变。第二,完善税收征管系统。构建“数据管税”的税收征管新模式,依托互联网构建起“税收数据管理与税收征缴平台”,提升税收信息化程度,加强对平台经济税源的监管。
基于MVC的税收征管业务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这是一篇关于税收征管,业务系统,J2EE,JQuery,StrutsMVC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税收是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建设的重中之重,是政府实现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不仅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调节全社会居民收入公平平衡,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因此税收管理的业务流程就显得十分重要,是纳税服务能够有效、正确的实施重要保障。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计算机被广泛的运用到各行各业中,它的最大好处在于利用它能够进行高效、有效的信息管理。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就是利用计算机的高效存储和强大的信息检索等优点,将征管业务操作指南有效的管理起来。将所有的业务、环节、岗位通过固定命名规则以代码形式命名,将所有业务流程、业务环节、工作时限、操作方法、工作职责等工作内容细化成固定模板,既方便基层管理人员及时搜索学习最新的业务操作方法,也方便市局管理人员对业务内容及时更新发布和查询统计。为了更加简洁的使用系统,本课题采用了 J2EE的开发技术,是基于StrutsMVC的开源框架开发的。JQuery等富客户技术的使用大大提高了页面的友好性和可操作性。
平台经济下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风险研究——以哔哩哔哩为例
这是一篇关于平台经济,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随着“互联网+”向垂直领域的加速融合,平台经济作为一种融合型新产业新业态在当前中国经济中发展迅速,其领域、范围不断扩展,类型越来越丰富,逐步由一种商业现象发展为一种经济形态,表现为头部平台崛起,中小平台快速成长,传统行业呈现出平台引领的特征。平台经济通过建立数字化服务集成平台,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让供需双方快速匹配,实现生产效率的提升,进而促进产销体制变革与创新。然而,由于平台经济存在交易“碎片化”、“多样化”的特征,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和征管技术难以适应,纳税人纳税意识不足,造成平台经济下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出现个人所得界定不清、纳税主体难以确定、税率适用困难等问题。同时,目前对于平台经济中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风险问题的研究,大多是基于电商平台、短租平台,少有涉及视频和直播平台,因此针对平台经济中视频和直播平台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风险的研究具有一定现实意义。本文的研究重点是平台经济下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风险,通过以哔哩哔哩业务模式和运作方式为例,采用文献分析方法、案例分析方法和规范分析方法对平台经济中的税收征管风险机理进行分析。首先,通过梳理平台经济理论、平台经济中的数据价值以及平台经济税收问题的相关文献,阐述平台经济下数据商品的生成逻辑,明确平台中用户劳动所产生的用户生成内容,并以此对平台经济中的业务模式和运作方式进行分析,最终得出平台经济的特征。同时引入总部经济的概念,分析平台经济下总部经济模式的特征,明确平台经济中税收管辖不明的问题。其次,根据平台经济的业务模式和运作方式,对平台经济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梳理,明确平台经济下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点。同时,通过分析哔哩哔哩业务,解构其运作方式,印证平台经济中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点,并根据平台经济中的涉税风险点,得出相应问题的原因。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建议:为提升平台经济下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正当性和有效性,针对平台经济中的涉税事项,首先要在现行税收法律制度中明确征税范围和税收管辖权,同时厘清平台经济中的个人所得性质,避免执法的真空性。同时,应提高税法宣传效率,培养纳税人纳税的主动性。此外,可以借助诸如区块链等技术,借助其开放性和可追溯性,提升税源监控力度,完善我国涉税共享机制。
区块链技术在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中的应用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区块链技术,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互联网+税务,信息不对称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近年来,在互联网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金额逐年增长,整个行业蓬勃发展,成为推动国家经济高速度、高质量发展的一种重要的经济增长方式。与传统的线下交易不同,虚拟性、电子化是电子商务交易的显著特征,其交易及支付信息都是以电子化的形式得以保存,相对于纸质留痕,具有较强的隐匿性。在此背景下,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面临部分失灵的挑战,出现一系列难以解决的税收征管难题,较为突出的就是征纳双方、税务部门系统内部、税务机关与其他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不高以及税务稽核难以有效进行等问题,最终导致电子商务税收流失问题严重。针对于这些问题,目前的税收征管方式无法从根源上解决,只是通过一些辅助手段改善现状,不利于打造智慧税务和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建设。区块链技术的诞生为打破这一局面提供了希望,区块链技术近些年发展十分迅速,其具有去中心化、可追溯性、不可篡改和去信用化等特征,与数据共享、信息管税、链条完整、提升效率等新的税收征管理念完美契合,并且依托区块链分布式储存、非对称加密技术、智能合约和共识机制等技术特点,对于电子商务纳税人的身份信息管理、税源监控、交易全程追踪提供了全新的解决方案。因此,在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方式中纳入区块链技术大有可为,可以基于金税四期系统,构建“税务云+税务链”的税收征管模式。基于此背景,论文的切入点是区块链技术,以此技术的应用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进行研究,力争将区块链技术纳入金税四期系统,将电子商务税收征管能够和区块链技术相结合,试图重新塑造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模式,以实现涉税信息共享、交易数据真实、税源和发票管控有力、税务稽查信息化的效果,从而最终提升电子税收征管效率,促进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代化发展。基于已有文献及数据,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阐明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为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对相关概念进行了阐释,为后续概念和原理的应用做好铺垫。第三部分分析了传统税收征管模式下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对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税收征管的国内外案例进行介绍和分析。第五部分基于区块链技术提出构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模式的设想。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税源管理系统、涉税信息系统、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和风险管理系统四个方面分析该征管模式的运行机制,从技术角度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同时,提出了推进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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