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5篇关于个人数据的计算机专业论文

今天分享的是关于个人数据的5篇计算机毕业论文范文, 如果你的论文涉及到个人数据等主题,本文能够帮助到你 “年终盘点”事件是否能促进消费行为——基于网易云音乐“年终盘点”事件的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个人数据

今天分享的是关于个人数据的5篇计算机毕业论文范文, 如果你的论文涉及到个人数据等主题,本文能够帮助到你

“年终盘点”事件是否能促进消费行为——基于网易云音乐“年终盘点”事件的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个人数据,消费者品牌联结,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近年来,“年终盘点”活动风靡各大互联网平台。从2018年起,以网易云音乐推出的“我的2018年度听歌报告”为首,掀起了一股互联网企业的“年终盘点”热潮。“盘点”这种活动是企业利用用户过去行为数据,展示用户在平台上的种种经历,从而唤起了用户的情感。盘点活动本质上是帮助用户总结并展示个人数据,在之前,学者们在为如何更好地利用个人数据而产生了广泛的讨论,最主要的用途是用于个性化营销。比如,推荐系统、个性化产品开发和广告促销。但是,“年终盘点”活动使用用户过去行为数据的方式与个性化营销存在很大区别。相比于个性化营销,盘点并不以促进消费行为为直接目的。因此,本文提出的问题是:“年终盘点”事件,即总结用户行为数据,是否可以提升消费行为?我们认为,盘点事件通过总结用户行为数据,勾起了用户的自传体记忆,加强了消费者-品牌联结,并最终促进了消费行为。在数字环境中,我们的自我逐渐延伸到数字平台上,而用户行为数据作为自我延伸的一部分,可以作为唤起用户自传体记忆的线索。自传体记忆具有叙事思维和自我参照性,能够唤起用户的感情,并加深用户与品牌之间的联结。为了验证以上观点,本文使用了基于双重差分模型的自然实验法。本研究分别以歌曲和用户作为研究单位,采用了跨音乐平台双重差分自然实验。在2018年1月2日,网易云音乐率先推出了年度盘点活动,而酷我音乐在同期仍未推出,这构成了一个自然实验。我们先分析了歌曲层面的评论数据在盘点事件前后的变化,然后再通过倾向得分匹配法匹配双平台的相似用户后,分析相似用户的评论数据在盘点事件前后的变化。从结果上看,不论是歌曲层面还是用户层面,网易云音乐评论的积极性、情感性和自我相关性都在盘点事件后产生了显著的提高,其中音乐评论数量(积极性)提高了约37.9%。在理论方面,本研究结合了个性化营销和消费者-品牌联结的相关理论,拓展了这两派文献的研究内容。在实务方面,本研究紧密结合当下时事,既揭示了“年终盘点”类活动的作用机制,也丰富了管理者的视角,发掘出更多更丰富的个人数据使用方式。

电商平台差异化定价行为法律规制路径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差异化定价,价格歧视,算法,个人数据,知情权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电子商务领域获得了一次迅速崛起和发展的机会,在大数据技术的帮助下,电商平台可以在其掌握的海量用户数据中挖掘到有价值的信息为其所用,获得更大利润。但与此同时电商平台为追求利润而实施的差异化定价行为也受到社会各界的持续关注,即我们所述的大数据“杀熟”现象。所谓大数据“杀熟”是指:电商平台通过算法分析技术对“用户画像”后,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不同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购买意愿,进而进行区别定价的行为。其具体实施步骤可以分为“收集数据”——“用户画像”——“区别定价”,这三个步骤,将网络消费者的购买意愿、消费能力精准的划分为不同等级并实施差别定价,以达到精准营销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的。企业逐利本是市场经济的本质,但企业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针对不同用户实施差异化定价行为背后的违法问题值得人们注意。电商平台实施大数据“杀熟”现象背后的源头在于人工智能背景下算法分析技术为电商平台带来的技术支持,使得电商平台能够智能化地收集用户的数据资料、流量轨迹、购买习惯以及个人喜好等行为信息,进而通过大数据模型建立“用户画像”,根据“用户画像”为网络消费者个性化推荐相应的产品或服务,并制定不同价格。这一过程中平台对用户的个人数据过度获取并分析利用的行为不仅扰乱了健康的网络交易环境,还由于算法决策工具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非对称性和不透明性,使得电商平台在网络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差异化定价,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并且各平台之间存在的数据信息的滥用现象,还涉嫌侵犯用户个人数据安全等问题,严重背离了民事活动领域内的诚实信用这一基本原则。因此,本文通过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整理相关学说理论,对电商平台实施差异化定价行为进行理论界定,认为该行为虽然在经济学视角可以认定为电商平台为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而实施的价格歧视行为而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平台的“杀熟”过程因侵犯消费者各项合法权益并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结果,因而在本质上应将差异化定价行为界定为是违法的,并针对电商平台实施“杀熟”背后的网络用户个人数据安全的保护以及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进一步规制大数据分析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合法应用问题提出自己的微薄建议,意图从立法、监管以及企业自身的角度出发,提出应对机制,并为电商平台合法合理利用大数据技术以及用户个人数据的使用问题上划定法律边界,让网络用户的基本权利在风起云涌的互联网时代得到最坚实的保障。

电子商务平台数据安全政策协同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电子商务平台数据,数据安全,个人数据,数据安全政策,政策协同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电子商务改变着传统社会的生产方式,并且对企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已成为世界经济新的增长点。发达国家大型跨国公司几乎全部实现了企业的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产业的兴起,从市场主体类型的角度来看,最重要的发展就是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这种新型主体的强势崛起,并且成为电子商务活动的主体。电子商务平台与传统的商业模式相比较而言,是一种全新的模式平台,电子商务平台之所以可以在短时间被用户接受并且普遍使用,是因为它具有与传统实体商业相比较而言更加方便、快捷并且低价的优势。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安全防御也成为电子商务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通过规范秩序、规范行为,实行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网络经济、数字经济领域的发展,强化电子交易保障,更有利于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电子商务平台数据安全政策协同的研究更有利于规范电子商务中对数据的使用,有利于政府、行业、企业三者之间,商户与消费者之间建立更加和谐与友好的关系。在数据安全政策方面,无论是准确概念还是与之相关的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等都比较匮乏。现有的一些相关研究成果大多是网络中的简要文章,缺乏文件性质国家标准。因此,笔者也希望可以借助电子商务平台相关政策,在数据安全政策方面展开专题研究,以期有所收获。本文大致分为以下6个方面。第一章为绪论,主要阐述了大数据时代,新版电子商务法出台后“传统产业结合互联网+”背景电子商务平台相关数据政策安全协同的研究背景及其价值,主要对学者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整合以及梳理,确定本文研究内容以及方向,明确具体研究内容和采用的方式。第二章重点阐述理论以及定义内容,包含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数据涵盖内容,数据政策,协同论等。笔者通过采用文献调查法、政策文本分析法、组织依赖理论、实例法等进行分析研究。第三章主要是对电子商务平台中的数据分类和开放进行介绍。第四章是进行电商平台个人数据安全隐患与相对应的数据安全政策分析。通过个人数据开放与保护的案例分析,是政策分析更为生动和有说服力。第五章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政策文本分析,在理论基础上对电子商务平台个人数据安全政策协同研究。第六章总结与展望,笔者对论文进行了综述总结,并且提出所进行研究的不足之处及可以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电商平台个人数据流动与保护政策研究——以淘宝网和亚马逊网为例

这是一篇关于个人数据,数据流动,电子商务,数据治理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数据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最为重要的资源之一,对于现代社会的发展具有难以估量的价值。个人数据的保护与流动也越来越受到关注。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对于用户个人数据的收集范围不断扩大,充分挖掘数据的价值以创新商业模式、驱动业务发展。电子商务平台成为利用个人数据的典型代表。电子商务不仅成为一种普遍的消费形式,吸引了广泛的网络用户,还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成为全球性贸易的一种重要形式,在经济发展中占据愈来愈重要的地位。在电子商务中的个人数据体量庞大、流动频繁。淘宝和亚马逊购物网站作为世界龙头电子商务企业,在扩展全球性业务过程中,面临着用户个人数据流动的诸多问题。本文以这两个平台为研究对象,对其个人数据流动与保护的相关政策和实践进行研究,从“网络空间”和“地理国界”两个维度讨论了其对用户个人数据流动的规制和问题。研究发现,由于技术的发展和业务创新的推动,两大电子商务平台对于用户数据的收集范围不断扩大,数据处理过程中占据绝对主动权,而使用户行使对个人数据的知情权、控制权和自决权时处于弱势地位。平台与第三方的数据共享和交换行为中潜藏着诸多数据侵犯的风险,在频繁和复杂的数据流动中,数据权属和责任主体难以界定,由于缺乏成熟的数据交易规则,数据的市场交易仍是分散和不成熟的。在数据的跨境流动问题上,电子商务企业面临着复杂和分化的各国法律和政策制约,由于数据合规中面临着规则不一、要求苛刻、管辖主体复杂等多种问题,制约着企业跨国业务的开展。对于个人数据流动的问题,电子商务企业本身应该时刻关注国际政策动态,完善数据保护规则。政府也应该在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与经济发展之间做好权衡,既充分保护好公民隐私,也关照企业的商业效益,加快完善和统一个人数据保护法,并积极参与国际间数据规则的讨论与制定。

电商平台个人数据流动与保护政策研究——以淘宝网和亚马逊网为例

这是一篇关于个人数据,数据流动,电子商务,数据治理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数据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最为重要的资源之一,对于现代社会的发展具有难以估量的价值。个人数据的保护与流动也越来越受到关注。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对于用户个人数据的收集范围不断扩大,充分挖掘数据的价值以创新商业模式、驱动业务发展。电子商务平台成为利用个人数据的典型代表。电子商务不仅成为一种普遍的消费形式,吸引了广泛的网络用户,还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成为全球性贸易的一种重要形式,在经济发展中占据愈来愈重要的地位。在电子商务中的个人数据体量庞大、流动频繁。淘宝和亚马逊购物网站作为世界龙头电子商务企业,在扩展全球性业务过程中,面临着用户个人数据流动的诸多问题。本文以这两个平台为研究对象,对其个人数据流动与保护的相关政策和实践进行研究,从“网络空间”和“地理国界”两个维度讨论了其对用户个人数据流动的规制和问题。研究发现,由于技术的发展和业务创新的推动,两大电子商务平台对于用户数据的收集范围不断扩大,数据处理过程中占据绝对主动权,而使用户行使对个人数据的知情权、控制权和自决权时处于弱势地位。平台与第三方的数据共享和交换行为中潜藏着诸多数据侵犯的风险,在频繁和复杂的数据流动中,数据权属和责任主体难以界定,由于缺乏成熟的数据交易规则,数据的市场交易仍是分散和不成熟的。在数据的跨境流动问题上,电子商务企业面临着复杂和分化的各国法律和政策制约,由于数据合规中面临着规则不一、要求苛刻、管辖主体复杂等多种问题,制约着企业跨国业务的开展。对于个人数据流动的问题,电子商务企业本身应该时刻关注国际政策动态,完善数据保护规则。政府也应该在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与经济发展之间做好权衡,既充分保护好公民隐私,也关照企业的商业效益,加快完善和统一个人数据保护法,并积极参与国际间数据规则的讨论与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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