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平均活性指数和销售努力度的三级供应链契约协调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契约协调,平均活性指数,销售努力度,“成本共担+收益共享”契约,单元化物流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物料活性”、“物料作业工序数”是衡量供应链物流集装单元化的重要指标,物料活性和物流提前期压缩量的提高,作业工序数的减少等是助推单元化物流发展的关键。有关学者很早在供应链管理中提及“物料活性”这一术语,并从定性的角度进行“物料活性”及“作业工序数”的分析,却忽略了其在供应链系统中的实际应用。研究表明,零售商加大销售努力投入可以增加自身利润及供应链系统整体收益。鉴于此,本文从物流单元化原则的角度出发,考虑了平均活性指数提高努力度和销售努力度两种因素对三级供应链的影响,针对生产商-物流服务商-零售商组成的三级供应链契约协调问题进行探讨。首先构建了电商平台下考虑平均活性指数提高努力度和销售努力度的三级供应链基础模型。其次分析了基础模型中三级供应链在分散与集中模式下的决策变量和利润最优值大小问题。然后针对三级供应链中分散与集中决策的优缺点,以集中决策为标杆,引入“成本共担+收益共享”进行契约协调,并实现了有条件的帕累托改进。最后,通过设置参数值验证了在分散与集中决策模式下,相关决策变量及利润值均与平均活性指数提高努力度和销售努力度成正比;引入“成本共担+收益共享”契约模型,可实现有条件的帕累托改进,达到三级供应链协调;该契约模型的成本共担和收益共享的分配比例在一定范围内,供应链成员的利润值始终优于分散决策下利润值并接近于集中决策下各成员的利润值;该契约模型能够改变供应链内部价格体系,以达到助推单元化物流,改善三级供应链系统绩效的目的。
平台品牌赋能情境下供应链产品质量控制机制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品牌赋能,质量控制,策略选择,契约协调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实际购买力稳步提升,人们开始有条件追求品质生活,消费升级趋势日益明显,消费倾向逐渐从大众产品向高品质产品升级。而从我国的供给端来看,我国并不缺乏生产高品质产品的供应商,而是缺乏良好的品牌和渠道来销售产品,因此我国大部分的制造商仅是OEM代工生产,客户大都为国外知名品牌商。而在电商平台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逐渐衍生出了以网易严选、京东京造、小米有品为代表的新的电商业态,这类平台型电商企业通过打造自有品牌来向上游供应商进行品牌赋能,品牌赋能指平台将自身品牌的影响力转移给供应链成员,通过贴牌、扶持等方式为供应链成员的产品品质背书,并基于选品、品牌孵化、渠道、运营、营销、供应链等优势,提升产品的附加值的行为。然而,由于电商平台与其合作的供应商都是独立的决策个体,双方存在目标和利益不一致的情况。平台向供应商采购产品并为品牌赋能,但如果电商平台缺乏对供应商产品质量的检查与控制,供应商便有可能为了压缩成本、增加利润而降低生产标准,导致产品质量低劣的问题,这会严重损害平台型电商企业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损耗平台的品牌价值。因此在该种商业模式下需要设计适当的质量控制机制以提升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水平,充分发挥平台的品牌赋能效果,实现双方绩效的帕累托改进。基于以上背景,本文从事后控制和事前与事中控制两个视角出发,深入研究了平台型电商企业在品牌赋能情境下的质量控制问题。首先,本文分析了检查策略、溯源策略、混合策略三种事后控制策略下供应链成员的最优决策和利润,并通过对比讨论了不同策略下供应链成员的选择偏好,研究表明较高的外部故障成本会使平台倾向于选择溯源策略让供应商分担大部分外部故障成本,同时当外部故障成本很大时,平台会倾向于选择混合策略,即在溯源的基础上采取一定的检查措施,以保证产品的质量从而降低外部故障成本。其次,本文还探讨了平台介入上游供应链品控的事前与事中控制机制以及契约协调下供应链成员的最优决策,同时对比分析了不同质量控制契约下供应链成员的利润。研究表明奖励惩罚契约在平台主导型的情况下不能实现供应链的帕累托改进,而成本分担契约可以实现供应链成员双方绩效的帕累托改进。但在供应商主导型的供应链中,供应商的产品是有保障的,平台型电商企业需要考虑是否还要投入过多的质量控制成本以及选择契约去激励供应商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本文对平台品牌赋能情境下平台型电商企业的质量控制进行了研究,为平台型电商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与质量控制机制提供理论支持与方法借鉴。主要创新点有:(1)研究了平台品牌赋能情景下电商供应链产品质量控制的问题,为电商供应链的质量控制管理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2)从品牌赋能的角度出发尝试打开平台赋能的黑箱,为平台战略提供了新的研究情境与分析视角。
平台品牌赋能情境下供应链产品质量控制机制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品牌赋能,质量控制,策略选择,契约协调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实际购买力稳步提升,人们开始有条件追求品质生活,消费升级趋势日益明显,消费倾向逐渐从大众产品向高品质产品升级。而从我国的供给端来看,我国并不缺乏生产高品质产品的供应商,而是缺乏良好的品牌和渠道来销售产品,因此我国大部分的制造商仅是OEM代工生产,客户大都为国外知名品牌商。而在电商平台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逐渐衍生出了以网易严选、京东京造、小米有品为代表的新的电商业态,这类平台型电商企业通过打造自有品牌来向上游供应商进行品牌赋能,品牌赋能指平台将自身品牌的影响力转移给供应链成员,通过贴牌、扶持等方式为供应链成员的产品品质背书,并基于选品、品牌孵化、渠道、运营、营销、供应链等优势,提升产品的附加值的行为。然而,由于电商平台与其合作的供应商都是独立的决策个体,双方存在目标和利益不一致的情况。平台向供应商采购产品并为品牌赋能,但如果电商平台缺乏对供应商产品质量的检查与控制,供应商便有可能为了压缩成本、增加利润而降低生产标准,导致产品质量低劣的问题,这会严重损害平台型电商企业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损耗平台的品牌价值。因此在该种商业模式下需要设计适当的质量控制机制以提升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水平,充分发挥平台的品牌赋能效果,实现双方绩效的帕累托改进。基于以上背景,本文从事后控制和事前与事中控制两个视角出发,深入研究了平台型电商企业在品牌赋能情境下的质量控制问题。首先,本文分析了检查策略、溯源策略、混合策略三种事后控制策略下供应链成员的最优决策和利润,并通过对比讨论了不同策略下供应链成员的选择偏好,研究表明较高的外部故障成本会使平台倾向于选择溯源策略让供应商分担大部分外部故障成本,同时当外部故障成本很大时,平台会倾向于选择混合策略,即在溯源的基础上采取一定的检查措施,以保证产品的质量从而降低外部故障成本。其次,本文还探讨了平台介入上游供应链品控的事前与事中控制机制以及契约协调下供应链成员的最优决策,同时对比分析了不同质量控制契约下供应链成员的利润。研究表明奖励惩罚契约在平台主导型的情况下不能实现供应链的帕累托改进,而成本分担契约可以实现供应链成员双方绩效的帕累托改进。但在供应商主导型的供应链中,供应商的产品是有保障的,平台型电商企业需要考虑是否还要投入过多的质量控制成本以及选择契约去激励供应商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本文对平台品牌赋能情境下平台型电商企业的质量控制进行了研究,为平台型电商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与质量控制机制提供理论支持与方法借鉴。主要创新点有:(1)研究了平台品牌赋能情景下电商供应链产品质量控制的问题,为电商供应链的质量控制管理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2)从品牌赋能的角度出发尝试打开平台赋能的黑箱,为平台战略提供了新的研究情境与分析视角。
考虑平均活性指数和销售努力度的三级供应链契约协调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契约协调,平均活性指数,销售努力度,“成本共担+收益共享”契约,单元化物流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物料活性”、“物料作业工序数”是衡量供应链物流集装单元化的重要指标,物料活性和物流提前期压缩量的提高,作业工序数的减少等是助推单元化物流发展的关键。有关学者很早在供应链管理中提及“物料活性”这一术语,并从定性的角度进行“物料活性”及“作业工序数”的分析,却忽略了其在供应链系统中的实际应用。研究表明,零售商加大销售努力投入可以增加自身利润及供应链系统整体收益。鉴于此,本文从物流单元化原则的角度出发,考虑了平均活性指数提高努力度和销售努力度两种因素对三级供应链的影响,针对生产商-物流服务商-零售商组成的三级供应链契约协调问题进行探讨。首先构建了电商平台下考虑平均活性指数提高努力度和销售努力度的三级供应链基础模型。其次分析了基础模型中三级供应链在分散与集中模式下的决策变量和利润最优值大小问题。然后针对三级供应链中分散与集中决策的优缺点,以集中决策为标杆,引入“成本共担+收益共享”进行契约协调,并实现了有条件的帕累托改进。最后,通过设置参数值验证了在分散与集中决策模式下,相关决策变量及利润值均与平均活性指数提高努力度和销售努力度成正比;引入“成本共担+收益共享”契约模型,可实现有条件的帕累托改进,达到三级供应链协调;该契约模型的成本共担和收益共享的分配比例在一定范围内,供应链成员的利润值始终优于分散决策下利润值并接近于集中决策下各成员的利润值;该契约模型能够改变供应链内部价格体系,以达到助推单元化物流,改善三级供应链系统绩效的目的。
电商与银行间在线供应链金融竞争与合作机制及协调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电商在线供应链金融,银行,竞合,随机演化博弈,契约协调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我国中小企业有千万余家,占企业总数90%以上,其生产总值占国民生产总值60%左右,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信息不对称、信用程度低等原因,融资难问题仍是98%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境。顺应了互联网以及普惠金融时代的发展,在线供应链金融应运而生,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新道路。本文运用定性及定量结合的研究方法,关注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资金提供方——电商企业与商业银行,探讨了二者之间竞争与合作的动态演化过程、稳定性,以及竞争与合作关系并存时的决策及协调机制。本文首先运用演化博弈方法研究电商企业与银行群体合作与竞争关系策略的选择情况,以及博弈双方受到不同惩罚契约的影响;其次,将演化博弈方法中引入随机扰动因素,考虑在更贴近现实情况下双方在线供应链金融发展中的合作与竞争关系策略选择及演化过程,讨论了博弈稳定性定理及其影响因素,以及惩罚契约设计,并与传统演化博弈方法下研究结果进行对比分析;最后,为了更微观、细致地刻画站在电商企业与银行个体角度的收益构成以及决策的影响因素,本文借鉴供应链金融研究中常用的双渠道理论与研究方法,创造性的讨论了当今业界普遍存在的电商企业与银行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关系,建立收益函数,讨论双方的努力决策模型、利率决策模型以及收益协调方法。研究结果表明:电商企业与银行在合作共建在线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博弈关系会受惩罚契约的约束,高违约惩罚契约的约束力更强;随机扰动因素确实会影响博弈演化过程,当初始比例及收益变量同时满足稳定性条件时,系统最终将稳定在双方合作策略,且随机演化博弈放松了银电竞合博弈的内外部环境条件,得出的稳定性条件比传统演化博弈的更严格;关于竞争与合作关系并存的研究中,努力决策模型与利率决策模型在集中决策下双方决策变量最优值以及总收益均大于分散决策,分别可以使用Shapley值法及收益共享契约实现电商企业与银行的收益协调。对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方——电商企业与银行之间竞争与合作关系以及决策、协调的探讨,同时具有理论价值及现实意义,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满足银行积极转型需求以及助力电商企业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同时有助于国家经济及创新战略的积极推进。
社区O2O模式下生鲜电商供应链契约协调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社区O2O,生鲜电商,供应链,需求不确定,契约协调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和人民对生鲜农产品质量和安全要求与日俱增,我国生鲜电商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不同于其他商品供应链,生鲜农产品的特性和生鲜电商供应链的复杂性使其在供应和需求方面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加之冷链物流的难度,以及当前社会还处于生鲜电商不同模式的探索阶段,对于整条供应链而言,供应链系统成员间合理有效的决策行为和契约约束力对供应链的整体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生鲜电商供应链的协调研究变得更加迫切。在生鲜农产品本质和供需特点的驱动下,针对当下社会生鲜电商存活率低,以及生鲜电商供应链上各利益主体间相互制衡和个体利益最大化的现象,结合国内外诸多学者研究成果,以社区O2O模式下的生鲜电商供应链为研究对象,运用运筹学、契约理论和博弈论等方法,探讨需求波动和需求突变下的社区O2O生鲜电商供应链协调策略并设计出合适的契约机制,实现帕累托改善,并借此探讨社区O2O模式下社区生鲜零售店的发展之路。在总结生鲜农产品本质特性和生鲜电商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采用ISM模型对生鲜电商供应链系统风险进行分析,得到生鲜电商供应链风险系统的四级递阶有向层次结构模型,其中需求不确定是影响生鲜电商供应链系统稳定性的最为关键的因素。在此基础上,以社区O2O模式下的生鲜电商供应链为研究对象,从需求不确定角度出发,分别研究了需求波动情形下和需求突变情形下的社区O2O生鲜电商供应链契约协调问题。需求波动情形下考虑需求受价格和保鲜努力水平影响,对电商企业采用第三方物流和自营物流模式下的分散决策和集中决策进行了对比,并设计了收入共享和保鲜成本共担契约以协调供应链;需求突变情形下,考虑市场需求受各类风险因素影响产生突变,并进一步引起成本变化,以期权契约为基础,分别采用调整契约参数和考虑成本分担的联合契约以协调生鲜电商供应链,最终实现各利益主体的帕累托改善。
本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题。发布者:源码码头网 ,原文地址:https://bishedaima.com/lunwen/49149.html